各本科生班:
根据学校社会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为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曹德旺励志助学金等多项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定和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1.学院评定工作组
组 长:曹军会 姜雨
副组长:王 力 杨小军
成 员:赵运良 凌 飞 王小龙 张恩平 王洪宝
王高学 郭 超 冯来顺 张明侠 张 宇 彭治骞
王钰晨 梁旭辉 王 迪 边晨启 刘 瑞 学生代表1-3名
工作职责: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统筹做好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2.班级评定小组
组长:班主任
成员:班长、团支书和3名学生代表
工作职责:负责本班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评选奖学金名称及要求
(一)连续性资助项目(评选具体要求见附件1,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1. 恒大奖助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2021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名额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2.春雨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2020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名额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二)非连续性资助项目(评选具体要求见附件1,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1. 曹德旺励志助学金(2021年协议)
评定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名额27名,资助金额 5000 元。
2.木兰成长计划——奥的斯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院2018、2019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女大学生,每个年级1名名额,资助金额 3000 元
3. 曹磊奖助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院2018级全日制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名额1名,资助金额5000元。
4. 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
评定对象为2019级本科生,名额1人,资助金额每人每年2万元。
5.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2020级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名额1名,资助金额4000元。
6. 太白棓煜兴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院全日制陕西太白县籍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资助金额每人每年 5000 元。
以上社会奖助学金各学院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具体评选按照各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见附件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1)未按时参加青年大学习者5次及以上者;
(2)未按时进行健康打卡者5次及以上者;
(3)学校及学院应知应会测试未通过者。
三、材料报送
(一)评定与考核材料
1. 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
(1)须撰写一篇关于学习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艰苦奋斗、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原创文章(可参照附件中的范文类型,字数不少于 2500 字)(交一份手写版和一份电子版,内容保持一致);
(2)评定学生填写《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
(4)《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版)。
2. 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1)考核合格学生《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3 纸正反面套印,一式两份,纸质版);
(2)考核不合格学生《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一式两份,纸质版);
(3)递补学生《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 (一式两份,纸质版);
(4)《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版)。
3. 其他奖助学金项目提交以下材料:
(1)评定及考核合格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
(2)奖助学金申请书(一式一份,手写纸质版)
(3)《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版)。
(二)成长反馈材料
2020-2021学年社会类奖助学金获奖助学生需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除国奖、励志、校长获得者外,其余都需参加考核)至年级辅导员处:
1.《社会类奖助学金学生成长反馈材料》(交一份手写版和一份电子版,内容保持一致);
2.个人免冠 1 寸证件照一张,背景为红色,要求 JPG 格式,大小在 1M 以上,尺寸为 25mm×35mm;个人生活照两张,要求 JPG 格式,横版,大小在 1M 以上,分辨率 600dpi。以学生姓名命名;
3.《附件4.成长反馈材料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三、时间安排
10月22日-26日,学生申请,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申请材料提交班级评议小组。
10月26日-29日,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进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确定推荐名单。
10月30日-11月6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各班级的推荐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
11月7日,学校对各学院的推荐结果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各项资助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及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根据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学院将对2020-2021 学年连续性资助的社会类奖助学金获奖学生进行考核(名单见附件3),凡考核不合格者,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评选具体要求见附件1,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3.各班级在各项奖助学金评议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4.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变更。《学业成绩表》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请各班级按照要求严格审查材料并严禁使用订书钉。
5.本年度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异议请实名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资助工作投诉电话:029-87092424
资助工作投诉信箱:1839205773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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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