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规避风险,加强风险防范管理,有效防止学校声誉和经济利益受到损害,按照学校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对全校各类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各单位凡是利用学校有形资产(如:房屋、土地、场地、仪器设备等)、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商标)及其他资源与外界签定租赁合同、担保合同、合作协议或合伙经营者,请认真填写《合同摸底调查表》,于12月15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纪检监察办公室。凡不如实上报,以后出现经济纠纷,或有举报经查实者,将追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
附件:1、 合同摸底调查表.xls
纪检监察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