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关于推荐江苏省第三批“科技镇长团”成员的通知
各单位: 江苏省今年拟从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等选派第三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到南京、无锡、常州、苏州等省辖市所辖部分市(区)经济强镇任职(详见附件1)。现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拟选派任职单位及专业需求
选派任职单位
特色产业
专业需求
人数
苏州市吴江市同里镇
旅游业、高效农业
农业
1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
现代服务业
现代物流
1
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
五金建材、国际物流、现代农业
现代农业
1 二、推荐人选条件 “科技镇长团”人选要求政治素质好,能够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较 强的科技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比较强,作风过硬,有吃苦和奉献精神,廉洁自律,身体健康,有与任职市(区)乡镇特色产业相关的专业知识特长的优秀年轻干部。具体条件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硕士学位,须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一般要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处级干部。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单位推荐人选。请各相关单位根据专业需求及推荐人选条件等组织职工积极申报,6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第三批“科技镇长团”人选推荐表》和本人的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交人事处师资科。 2.学校上报推荐人选。学校根据申报人员具体情况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并于6月30日前将推荐人员相关材料报送江苏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四、其它有关问题 1.“科技镇长团”成员任职期间除享受当地生活补贴等待遇以外,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按照在岗人员对待。 2.“科技镇长团”成员任职期间可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先进评选等。
附件:1、关于开展第三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2、第三批“科技镇长团”人选推荐表
人事处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