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家公寓购房户:
我公司开发的专家公寓项目建设工程进展顺利,部分楼宇主体已经封顶。目前,专家公寓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已经办理,根据专家公寓工程进度、选房公告及缴款通知,定于2010年9月25日开始签订购房合同并收取第二笔购房款。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款与签订购房合同:
1、携带首次30%房款收据在房产公司办公室办理缴款手续,本次再向房产公司指定账户缴纳总购房款的30%,办理换票手续,签订购房合同。
2、需要贷款的客户,携带首次的30%房款收据在房产公司办公室办理房款确认及换票手续后,签订购房合同。签约后一次性将所需贷款办妥,并由银行全额将其贷款转入房产公司。如贷款总额小于总购房款30%的职工,需缴现金补齐差额部分,如贷款总额大于总购房款30%的 ,其多交的房款作为最后两次需缴纳的购房款,不计利息。
3、本次缴款对职工选定的车位使用费全额收缴,不提供贷款。地面每个停车位壹万元,地下每个停车位肆万元。扣除已缴1000元车位预付款后的车位余款,在本次收房款时全部缴清。
4、凡本次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应缴购房款和签约的购房户,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购房权利,房地产公司将其作为退房处理,另行通知退款事宜。
二、签约时间、地点:
1、时间
2010年9月25日~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2、地点
房地产公司办公室(西农路原植物所家属院内)。
3、各户型分组签约时间安排(见附表一)。
三、贷款政策:
1、凡需贷款的客户,可选择三种方式贷款,一是公积金贷款;二是商业贷款;三是公积金加商业贷款组合。
2、公积金贷款最高上限为15万元/户,最长贷款期限为15年。
3、如已有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未能足额还清原贷款者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4、首套个人住房贷款不得超过购房款的70%,职工公积金贷款不足时,可以申请商业住房贷款进行贷款组合。首套商业住房贷款利率下调到基准利率的0.8~0.85倍;
5、二套住房申请商业住房贷款,要提高首付至40%~50%以上,商业住房贷款利率上浮到基准利率的1.1倍;
6、根据国家政策,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其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0.9~1.1倍。
7、商业住房贷款最低贷款年限1年起,最高贷款年限为20~30年。
8、职工贷款年龄限60岁以下。公积金贷款为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用可贷款年龄减实际年龄的结果为可贷款年限。
9、首套房与二套房的认定由银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0、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作为商业个人贷款银行,请购房户贷款时自主选择银行。
11、各银行的房贷政策有所不同,其解释由各银行负责。各购房户贷款有关事宜,请详细向银行咨询。
四、重要事项说明:
1、本次缴款及合同签订的购房价格为预估价,最终房款以审计确定的最终价为准据实结算。楼层调节差价不变。
A户型预估价按1600元/平方米计; B、C、D、E、F户型预估价均按2100元/平方米计,购房总价款按预估价加楼层差价之和。
2、本次收款暂以户型设计面积作为计算依据,待交房后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结算。
3、各户型楼层调节差价(见附件二)
4、交房标准:
外墙贴瓷片。室内毛墙毛地,窗户采用塑钢窗,中空玻璃;电视、网络接口每个房间安装到位;电话接口只在客厅和主卧布设;安装单元门和进户防盗门,无室内各房间门;配对讲系统(含电话机,不配可视对讲机);除卫生间和厨房外每个房间安装空调插座和2~4个普通插座;暖气管道按施工图纸施工到位,不配暖气片,暖气分户安装计量表(按热量计量收费);冷、热水给水,排水管道按设计布设出地面;室内照明按设计到位,只配普通灯泡;配电箱按设计配装到位;集中供暖。
5、关于退房事项:
凡职工因故要求退房及车位的,可在本次工作结束后另行安排时间办理退款手续。所缴款全额退还,不计违约金和利息。
五、特别提示:
1、在办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客户需携带首次30%房款的财务处收据原件、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出示购房人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每户型按楼号、单元、楼层从小到大的次序安排先后,东户在前,西户在后。如1号楼1单元一层东户的职工为本户型先签合同客户。点叫三次未到场者,其次序向后顺延,以先到场者先办理的原则安排。
3、交款后未选房的职工,在本次收款工作结束后按原约定办理退款手续。
4、签约缴款工作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1各户型分组签约时间安排表.doc
2、各户型楼层差价表.doc
杨凌农林科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