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关于选派干部到青海大学挂职的通知
根据学校2010年对口支援青海大学工作计划,学校决定选派两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到青海大学挂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任职单位及专业要求
青海大学农牧学院副院长,具有林学、动医或牧草专业背景,主要负责农牧学院科研工作;生物科学系副主任,具有环境工程专业背景,主要负责生科系学科建设工作。
二、 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
三、挂职时间
挂职工作时间为2年。
四、挂职干部的管理
1、挂职干部由学校和青海大学共同管理,以青海大学管理为主。
2、挂职干部年度考核由青海大学负责,考核结果抄送学校。
五、挂职期间的待遇
1、学校发放工资和岗位津贴,年终发放5万元补贴,业绩津贴按学校规定执行。
2、青海大学发放副院长津贴约3万元/年;每年报销两次探亲费;挂职期间学校为本人购买保额标准不低于20万元的人身意外事故伤害保险。
六、 选拔时间及程序安排
1、时间:2010年11月19日―11月30日,个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后报人事处师资科。
2、程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学校审定派出。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