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动科〔2011〕5号
各学科点、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2011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为了确保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智英
副组长:闫祖书 呼天明
成 员:杨公社 龚月生 钱永华 李青旺 陈 宏 刘小林
秘 书:阮 鹏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各学科点、研究生指导教师和毕业研究生按照本通知精神,科学合理地安排好2011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
(一)时间安排
1.2011年5月15日前答辩研究生须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论文答辩信息(“系统”中论文答辩操作流程及说明见附件1),并到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2.5月16~20日,研究生指导教师、学院管理人员通过“系统”完成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审核工作。同时,学院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集中审核学籍卡相关内容,毕业研究生按附件2:毕业研究生答辩前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要求,携带相应内容原件到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查,否则不予受理。
3.需要盲审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略,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电话通知为准),在4月30前向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交论文,办理有关盲审手续。
4.答辩截止日期: 2011年5月31日。
5.提交答辩材料截止日期:2011年6月2日前,在6月2日后提交答辩材料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将在下半年进行审查。
6.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分委员会会议于2011年6月4~6日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 2008级及以后所有毕业研究生,须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论文答辩信息,研究生指导教师、学院管理人员通过“系统”完成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审核工作。“系统”中论文答辩操作流程及说明见附件1。
2.各学科点、研究生指导教师要严格审查学籍档案卡中的各项内容,不要留空白,以便各项审批手续能正常进行。
3.毕业研究生在资格审查时请携带与学籍卡中内容一致的原件(详见附件2),否则不予受理。
(三)研究生应提交的相关材料及要求
1.研究生向学院提交材料清单:(1)经导师和研究生签名的终稿学位论文(纸质6本);(2)学位论文电子版。电子版要求与终稿纸质版一致,是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学位论文的命名规则:姓名-硕士论文.doc,或姓名-博士论文.doc。(3)各类表格电子版可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网页下载。
2.研究生向档案馆提交的材料清单:按照《研究生在读期间“档案袋”》目录中列出的所有材料清单,分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按照目录顺序排放,试卷统一由学院分装。
附件 1.论文答辩操作流程及说明
2.毕业研究生答辩前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论文答辩操作流程及说明
一、 应用流程
** 其中,答辩资格审查、论文评阅维护、答辩结果维护是必须要进行的管理环节,不通过将无法进入下一步的管理。
1. 提交答辩申请(学生)在答辩申请的期限范围之内,满足答辩申请条件限制的学生就可以提交答辩申请。答辩申请信息包括答辩申请、发表论文情况、获得科研成果,以及学位论文信息。其中,发表论文情况和获得科研成果等信息在学生电子档案处填写维护。
注意:
l 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时请正确选择申请学位类型;
l 提交答辩申请信息时可以上传学位论文,也可以不上传。上传的论文没有文件格式要求和大小限制;
l 在答辩申请时间范围之内,答辩资格审查结果为“未审核”的情况下,学生还可以对自己的答辩申请和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和维护。
2. 审核答辩申请(导师)学生提交答辩申请后,导师和管理员就可以查看、修改学生的答辩申请信息,还可以给出导师审核意见,作为答辩资格审查时的参考。
3. 答辩资格审查(院系管理员)学生申请论文答辩之后,需要管理员(一般是院系管理员)进行答辩资格审查(人工审查)。系统提供手动审查功能,审查时院系管理员可以查看学生的开题结果、毕业资格审查结果、答辩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信息、答辩申请表、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出版著作信息和导师审核意见)和学生的成绩等信息,手动给出审查结果。
注意:
l 只有在答辩资格审查结果是“同意学位答辩”时才能进行“设置答辩助理”和“论文评阅维护”等工作。
院系管理员可以查看学生的开题结果、中期考核结果、答辩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信息、答辩申请表、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出版著作信息和导师审批意见)和学生的成绩信息,手动给出审查结果。
4. 设置答辩助理(院系管理员)院系管理员可以设置答辩助理来组织论文评阅、录入论文评阅结果,但是设置答辩助理不一定是必须做的。如果设置了答辩助理,还需要设置答辩助理管理的时间范围,只有在管理时间范围内答辩助理才能拥有相应权限。
注意:
l 只有在答辩资格审查是“同意学位答辩”,才能进行“设置答辩助理”和“论文评阅维护”等工作。
l 指定的答辩助理必须是系统中的教师用户(教师号或教师姓名)。输入教师姓名时,若有重名教师会有弹出窗口列出重名信息,由管理员选择确定。
l 答辩助理除可以负责维护论文评阅结果外,还可以作为答辩秘书负责维护答辩公告和答辩结果。
5. 学生论文维护(院系管理员)。院系管理员可以查看和导出本院系的学生论文维护工作,研究生院管理员则可以查看和导出全校学生提交论文。
** 维护工作包括可以查看学生论文信息,修改学生论文信息以及修改导师审核意见几个方面。
6. 论文评阅维护(院系管理员/答辩助理)。对学生论文的评阅结果进行维护,可以只设置总的评阅结果,也可以录入所有评阅人的评阅意见。只有评阅通过的学生才可以进行论文答辩。
** 维护工作包括查阅、添加、删除、修改论文评阅意见。
7. 维护答辩公告和答辩结果(院系管理员/答辩助理)此项工作可由院系管理员或者答辩助理来做。只有当“论文评阅结果”是“允许答辩”才可以进行“论文答辩公告维护”和“答辩结果维护”。
答辩进行前,由答辩助理或管理员负责设置并发布答辩公告(录入答辩的时间、地点、以及答辩委员会成员等信息),系统提供单个和批量设置答辩公告的功能。发布后的答辩公告可以在系统首页显示,供教师和学生查看。
答辩结束之后,由答辩助理或管理员录入答辩结果,并给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信息。管理员可以进行答辩信息统计,还可以导出答辩相关信息。
注意:
l 答辩结果中的“是否建议授予学位”如果选择“是”,在学位管理模块中,该学生本学期已经提交过学位申请的受理状态自动为正常受理。
附件2:
1.学籍卡填写:要求认真规范、不得涂改。
2.课程学习与成绩一栏:课程名称要求与培养方案一致,按学位课、选修课、补修课依次填写(请注明重修课程)。
3.论文开题:论证委员人数必须为5人或7人,导师可以列入。
4.中期考核:小组意见统一由各学科点组长签署。
5.发表论文:必须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原始稿件导师审批表》。
6.预答辩:委员资格与正式答辩委员资格一致,人数必须为5人或7人,其中导师不能列入。
7.审核学籍卡时,需携带相应内容原件,否则学院不予受理。(1)缴学费发票
(2)六级证书
(3)发表论文原件及复试件或录用通知
(4)获奖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及复印件
(5)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6)研究生指导教师对论文学术评语
(7)研究生对论文的自我评价
(8)论文发表“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