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端午节放假工作安排如下:
一、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6月7日正常上班、上课。原安排在假期内的课程,请任课教师节后分别与教务处、研究生院联系办理补课手续。
二、节前各单位要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安排好实验室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解决,加强水电安全管理,督促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各院(系)要掌握假期学生去向,关心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收假后要及时检查学生的到校情况,督促未返校学生按时返校。后勤、保卫部门要做好假期后勤保障,加强监控和巡逻,严格门卫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党委校长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