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根据11月28日教育部文件(教高厅函[2012]43号)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中组发[2012]12号)精神,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支持工作,用10年左右时间,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分期分批遴选支持1000名代表国家一流水平、具有领军才能的教学名师,2012年首先启动高等学校的教学名师遴选支持工作。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12月7日上报候选人相关材料,此次陕西省共有8个推荐名额。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高办〔2012〕28号)安排,需在全省高等学校中遴选出推荐教育部“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教育厅要求各高校于12月4日前上报候选人相关材料,此次我校共有3个名额推荐参加陕西省评选。
申报条件为:
“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人选,应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培养优秀大学生有突出贡献,教育理念先进,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学生和同行广泛认可,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盛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专任教师;
2.申报教学名师的本科学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06―2012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非“国家特支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为保证申报推荐的公开、公平、公正,请各教学单位广为宣传,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采用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的形式上报候选人,学校将征求校教学委员会委员的意见,确定推荐候选人,报学校审批。由于时间紧,请申报的教师在11月30日下午3点以前将推荐汇总表发至jxk2488@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各单位推荐候选人只填写汇总表,详细推荐表暂不填写,待具体推荐名单确定后再填写。
附件:
1.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汇总表.doc
2.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相关材料.rar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