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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所、部)、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为了做好固定资产账务整理和对账工作,我处从2012年12月24日起至2013年1月10日暂停办理固定资产(房屋及构筑物、仪器设备、家具、被服装具、软件、标本模型等)登记、转接和报减业务,2013年1月11日起正常办理,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