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凌人才公寓农林科大团购住宅选房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机关各部门、各直(附)属单位: 杨凌人才公寓住宅小区农林科大团购住宅工作,经过组织职工报名、资格审核、公示等环节,目前选房准备工作已就绪,现将选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时间、地点 2013年3月30日�31日(星期六--星期天)全天在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抓阄时间
时 间
人 员
3月30日(星期六)
上午8:00
第一组、第二组同时抓阄
2.选房时间
时 间
人 员
3月30日
(星期六)
上午9:00
第一组选房
下午2:30―
第二组选房顺序号1―100号选房
3月31日
(星期日)
上午
8:00―12:00
第二组选房顺序号101―200号选房
下午
2:30―
第二组选房顺序号201―329号选房
二、选房办法及程序
1.选房分两组依次进行。副高职称和副处级以上人员为第一组,其他人员为第二组。第一组选完轮第二组。 2.抓阄顺序每组根据购房职工到校工作年限由长到短排序,到校工作年限相同者按年龄由大到小排序,排在前面者先抓阄(购房职工抓阄顺序附后)。 3.选房顺序每组按抓阄所得序号由小到大依次选房(由于目前车位分布图尚未确定,这次选房时暂不选车位,待车位分布图确定后,再按这次选房顺序选车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抓阄、选房时,点叫三次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抓阄、选房时,购房职工需携带报名费收据原件、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出示购房人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职工确因出差等在外地,代理人拿不到报名费收据原件和购房人身份证原件的,由购房职工所在单位出具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字)。 6.购房职工选定房屋位置后,在选房位置图上签名标注,并在《选房确认单》上签名确认。选房确认后,一律不予退房。选房后交回选房顺序号牌。 7.购房职工持《选房确认单》在选房现场杨凌示范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席领取《购房首付款交款通知单》。 三、首付款交款时间 2013年4月15日下午4:00前,选房职工持杨凌示范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购房首付款交款通知单》自行到指定银行交首付款,首付款额为总房款的30%,报名费可抵房款。逾期未交款者,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收回其所选住房,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请各单位务必通知本单位购房职工按时参加抓阄、选房,购房职工务请按通知要求带齐所需证件、票据,按时到场,确保选房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