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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本科生4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调整到4月7日,4月4日(星期四),6日(星期六)所缺课程,请任课教师到教务处教务运行科办理补课手续。研究生正常放假,所缺课程请任课教师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办理补课手续。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