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
为解决我校录取的2012级研究生入学报到前提前入住问题,现就学生申请办理提前入住学生公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已被我校录取的2012级研究生,因导师提前安排学习、科研任务等原因需提前入住学生公寓的,到所在学院(系、部、所)领取或在后勤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入学报到前提前入住学生公寓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学院(系、部、所)签字盖章后可办理提前入住手续。
二、2012级研究生导师及所在学院(系、部、所)受理申请人申请时,应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学生的身份及入住理由。
三、凡签字同意提前入住学生公寓研究生的导师及所在学院(系、部、所)应全面负责申请人在校期间的各项活动及安全,保证申请人开学后及时办理入学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四、无校园卡的申请人,持经导师、学院(系、部、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到计财处卡务中心办理临时校园卡。
五、完成上述事项后,请持申请表到后勤学生社区中心(南校区13#公寓102室)办理提前入住手续。
六、申请人办理了入住手续后,在住宿期间必须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离开学校时必须向导师及院(系、部、所)报告去向;开学后,须按时办理入学、缴费手续;同时学校将不再为申请人重新安排住宿。
七、受理时间为2012年7月1日-2012年7月3日,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研究生入学报到前提前入住学生公寓申请表
研究生工作部 后勤管理处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