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部):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陕人才办〔2012〕16号)有关要求,现就将我校2012年“西部之光”国内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2012年“西部之光”国内访问学者人选推荐指标为3人,各单位推荐指标仅限1人。
2.申请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和扎根西部的精神,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2)年龄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到45岁;
(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入选者;
(5)拥有独立的科研课题或者是科技创新团队的组成人员。
3.接收单位及研修时间
2012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接收单位主要是中央、国家有关部委和北京市所属的研究机构、高等院校。正式入选的访问学者于2012年9月初报到,研修时间一年。正式入选人员及报到时间等另行通知。
4.推荐程序
(1)有意向的教师向单位申报,同时提交《“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一式2份(1份加盖本单位公章)。
(2)各单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推荐人选的《“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于2012年5月7日下午6:00点之前交到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办公室)。
(3)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审。
(4)学校审定,推荐上报。
联系人:张爱国
联系电话:87082871
附件:
1.陕人才办〔2012〕16号.doc 2.““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doc
人事处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