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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12年3月12日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接收华吉芸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2年3月12日��2012年3月15日
在公示期内,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班级和个人,可以口头或署名材料等方式向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反映,也可以直接向学院党委反映。
电 话:87092102(樵淑银)
电子邮箱:dongkwu@sina.com
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