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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02-2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系、所、部):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申报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2〕13号)”精神,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条件
  2012年博士点基金分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及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三种。
  1.博导类课题
  凡在我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均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得申请),申请课题必须有在读博士生参加。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研究基地的课题优先保证申报,上述部门指导博士生的教授允许同时承担两项博士点基金课题研究工作(包括参加研究的课题),但不得在同一年度内同时申请两项课题。已承担两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需等其中一项课题完成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2.新教师类课题
  凡在我校自然科学博士点留校工作不超过三年(2009年1月1日以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教师均可申报,已获资助者不得再次申请。
  3.优先发展领域课题
  优先发展领域课题资助范围包括 “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地球科学”八个领域。
  凡在我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均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得申请),申请课题必须有博士生参加。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研究基地的课题优先保证申报。申请人必须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资助并且获资助课题均已完成结题(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上指导博士生的教授若只有一项博士点基金博导类在研课题,仍可申报本课题)。本年度申请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者(包括作为课题参加人)不可申报。
  二、工作安排
    1.2月20日-3月20日 个人申请,《申请书》请从《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模板下载”栏目中下载。申请者填写《申请书》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
    请各有关学院(系、所、部)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申报课题指标见附件),并于3月20日前将申请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由研究生院向各申请人发放项目编号和校验码。
    2.3月21日-3月26日 申请人使用项目编号和校验码以“申请人”身份登录《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数据上传,并向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提交申请书一式四份(套印)、《查新报告》一式二份及申报费500元。
    3.3月27日-4月10日 学校组织上报。
  三、有关说明和要求
    1.博士点基金博导类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12万元;新教师类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优先发展领域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40万元。
    2.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3.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2013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
    4.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必须进行科技查新,《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与《申请书》一并上报。
    5.获资助课题负责人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至少发表论文2篇(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后,允许同时在其它刊物上发表)。
  联系电话:87080153
  联 系 人:杨永政

  附件:申报2012年度博士点基金课题分配指标

 

                 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1、 申报2012年度博士点基金课题分配指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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