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有关居民社会保障及社会保险的政策,为了做好前期基础工作,详细了解人员现状,现对在职教职工配偶非我校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人员及时、如实地填写《教职工配偶非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确保采集信息的准确性。
二、请于7月19前将《教职工配偶非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报送学院综合办公室。
附件:教职工配偶非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doc
院办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