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1〕49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今年拟从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派第四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到江苏省苏南、苏中、苏北部分县(市、区)工作。现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专业要求
各单位限推荐1名,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参照附件2中关于江苏省第四批“科技镇长团”岗位需求表。
二、推荐人选条件
“科技镇长团”人选要求政治素质好,能够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较强的科技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比较强,作风过硬,有吃苦和奉献精神,廉洁自律,身体健康,有与任职县(市、区)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具体条件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处级干部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单位推荐人选。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江苏省第四批“科技镇长团”岗位需求组织职工积极申报,6月25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人选填写的《第四批“科技镇长团”人选推荐表》和本人的学位证、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报人事处师资科。
2.学校上报推荐人选。学校根据申报人员具体情况确定推荐人选,并于6月28日前将推荐人员相关材料报送江苏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四、其它有关问题
1.“科技镇长团”成员任职期间除享受当地生活补贴等待遇以外,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按照在岗人员对待。
2.“科技镇长团”成员任职期间可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先进评选等。
附件:1.关于开展第四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doc
2.江苏省第四批“科技镇长团”岗位需求.doc 3.第四批“科技镇长团”人选推荐表.doc
人事处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