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科计发�2006�14号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西安、宝鸡、杨凌、咸阳、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省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推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品升级换代,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我省将在2007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中设立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以政策引导和财政补助措施,引导和支持我省企业的新产品开发、试制及产业化工作。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是我省科技计划体系中政策引导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推动企业成为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体,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引导增强战略产业的原始创新能力和重点领域的集成创新能力,提高产业竞争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 2007年度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工作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是: 1、各部门、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根据2007年全省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申报指南,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把关,控制数量,突出重点,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审查和上报工作。 2、申报项目需填写《2007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及“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报告。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一份。 3、各部门、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后,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厅发展计划处。 4、申报受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07年3月31日止; 本通知及相应的项目申报指南,有关的申请表格等内容,请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查询、下载。 网址为Http://www.sninfo.gov.cn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厅发展计划处联系。 联 系 人:叶正勇 联系电话:029—87294281
二OO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
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以下简称新产品计划)是一项激励企业自主开发新产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政策引导类计划,是省科技计划体系中政策引导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计划旨在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提高产业竞争力,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 一、2007年度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的重点及立项原则 (一)省新产品计划支持的重点及领域、范围 本计划支持的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任一方面比老产品有重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改进型产品。 2007年省新产品计划将继续采取政策引导和财政补助措施,引导和支持企业的新产品开发、试制及产业化工作。 2007年陕西省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产业化前景好、有望形成国内、国际自主知名品牌的新产品;对环境保护具有明显贡献、在能源和原材料利用方面开辟新渠道、属于国家重点发展领域的新产品。 1.支持领域: 人口与健康、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材料、制造业、能源、资源、环境、农业、交通运输、城镇化和城市发展、公共安全等。 2.优先支持范围: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有望形成国内、国际知名品牌的产品;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并按照国际产品质量、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标准生产的新产品; ★对环境保护与治理,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新产品; ★公共健康与安全的药剂、仪器设备及防护用品等的新产品、新装备; ★装备制造和换代产品、在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产品; ★国家及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特别是“86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陕西省科学研究发展计划等各类国家、省部级计划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过程中形成的新产品。 新产品计划原则上不支持: ★常规食品、饮料、烟、酒类产品; ★化妆品、服装、家具、小家电等日用产品; ★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 ★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消化吸收国产化率较低的产品; ★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 ★传统手工艺品; ★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动、植物品种资源; ★高能耗、污染环境的产品。 特例情况: ★ 一般纺织品原则上不予立项,但对能起到更新换代并有较大技术突破的纺织材料, 可考虑在立项范围内; ★ 军用产品不在新产品计划中立项,但军转民项目属新产品计划立项范围。 (二)省新产品计划立项原则 ★ 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已有市场销售的新产品; ★ 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采用先进技术标准,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行业政策的新产品;属于国家优先扶植的重点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的重大新产品; ★ 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较高,具备国内先进水平,竞争力强,产业化前景好,在同类产品中性能突出,有望形成国内、国际自主知名品牌的新产品; ★ 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有很好的市场发展前景的新产品;满足国家或我省迫切需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大的新产品; ★ 地方政府予以配套政策重点支持的新产品。 ★ 没有与所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的新产品。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单位 凡在陕西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和生产符合新产品计划支持范围的产品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联合研制开发或生产的单位,在明确所申报新产品的产权后,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通过技术转让获得新产品生产许可的单位,可单独申报或与原技术持有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渠道 1.各市、县内的企、事业单位,经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科技厅申报。 2.中央、省直有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经各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同时提交电子版)(可在陕西省科技厅网站下载); 2.必备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资质证明等); ·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辅助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为了对申报表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内容做进一步阐述,帮助评估机构(咨询专家)了解情况,申报单位可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酌情提交下列材料: ·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同时提交电子版数据):简述所申报新产品的技术路线、技术水平、市场需求和风险、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说明)材料; ·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 ·由省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用户使用意见(报告); ·产品图片、照片; ·其它相关材料(如列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的批准证明、省级以上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书、银行信用评价证明、国家核准的企业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等)。 (四)申报要求 1、陕西省级新产品项目申报材料请登录陕西科技信息网站(www.sninfo.gov.cn)查询,并认真阅读有关说明后填报;书面申报须提供的材料包括《2007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项目申报表》及“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一式五份和电子数据盘一张。申报表可在该网站下载。 2、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书面申报材料(含项目申报表及电子数据软盘)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书面申报表用A4纸打印,内容必须与电子数据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产品名称不要使用商品名或“商号”。不要使用“系列”、“研制”、“开发”、“技术”等不属于产品名称的称呼,系列产品应注明型号。字数不超过36个汉字。 4、申报表须签字盖章,复印章无效。附加材料要注意时效性。相关证明材料应在3年之内方为有效。 5、2007年度新产品计划项目网上申报及书面材料申报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31日。各地方、部门的项目申报、审查及推荐上报工作应在此日期之前完成。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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