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科计发〔2007〕56号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省科技大会精神,落实《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决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13115”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按照《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管理办法》(陕政办发[2007]30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07年度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申请程序和要求是:
1、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与财政管理部门要按照《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支持范围和条件,认真做好本系统、本地区项目的各项组织申报工作。
2、由项目单位根据申报的有关要求提出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申报资料,经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与财政管理部门考察筛选和初步审查同意,并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后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所有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八份,并附电子版一份。
二、申报受理及审查立项:
1、遵循“规范程序,分批受理”的原则,分时段集中受理项目申报;
2、遵循“严格标准,集中评审,”的原则,及时组织项目考察,评审论证工作;
3、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标准、过程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通过省科技厅初审的项目,需再提交《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报告》。具体要求及格式另文通知。
三、《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管理办法》(陕政办发[2007]30号),本通知和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等请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查询、下载。网址为:Http://www.sninfo.gov.cn
四、受理时间:
今年分两批受理项目申报。第一批受理时间为:5月20日?D6月10日;第二批受理时间为8月1日?D20日。
各有关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厅发展计划处、科领办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叶正勇(发展计划处) 029-87294281
高云 武鹏(科领办) 029-87292778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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