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2007年10月17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精神,现对学院教学机构人员进行招聘,具体安排如下:
一、岗位招聘条件
1、工作热情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各系主任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博士学位,副主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3、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副主任应具有中级职称。
4、各教研室主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招聘方式
1、各系按条件组织推荐。
2、个人自我推荐。
三、工作进程
1、请各单位将推荐人选或自荐材料交学院综合办公室,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
2、学院研究确定。
3、公示时间:10月24日-25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领导反映意见。
4、发文聘任时间:10月26日。
三、注意事项
1、推荐工作要遵守公开、公正、民主、透明的原则。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尽可能征求到每一个教职工的意见。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