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科计发�2007�150号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西安、宝鸡、杨凌、咸阳、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决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13115”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按照《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管理办法》(陕政办发[2007]30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08年度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申请程序和要求是:
1、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要按照《陕西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支持范围和条件,突出“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目标,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地区项目的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2、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要求提出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申报资料,经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考察筛选和初步审查同意后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所有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并附电子版一份。
3、《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管理办法》(陕政办发[2007]30号),本通知和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等请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查询、下载。网址为:Http:// www.sninfo.gov.cn
4、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
2008年1月10日―1月18日;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厅发展计划处、科领办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叶正勇(发展计划处) 029-87294281
武鹏(科领办) 029-87292778
项目申报受理地址:西安市雁塔南路99号
咨询电话:81860072
二OO七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