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填表的问题
(一)专业技术岗位表
1.“应聘岗位”:填写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2.所在单位:填写本人现工作单位;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的全称,如管理研究员、推广研究员等; 4.任教学科:按照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学科进行填写;
5.现工作单位:填写本人现工作单位;
6.工作部门:填写具体的系、教研室、实验室,各单位内部的名称必须统一,如林学院,南五台试验站就统一写南五台试验站,不要出现别的名称。专职辅导员填写学生工作办。
7.申报岗位类型及等级:教师岗位填写教学为主几级、教学科研几级、科研为主几级,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填写具体的岗位名称,如科技推广几级,实验技术几级,新闻几级、卫生技术几级、中学教师几级、出版几级、农业技术几级、工程技术几级、图书资料几级、档案几级、会计几级、幼儿园几级等。
8.教学情况:填写直接向学生上课计划时数,也就是报教务处备案的时数。指导学生实习的,如果是面对面指导的,就填写,否则不要填写;如果是几个教师同时指导的,则要分别填写,对应到每一位教师的名下。先填写本科生,后填写研究生,不含指导研究生和本科生的工作量。实验人员如果直接指导学生进行实习,可以填写教学工作量,但是填写后要从相应的任课教师中减掉这一部分的工作量。对于本科教学工作量,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核,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最低要求。如果因为教学工作量出现问题者,哪个单位出现哪个单位负责。
9.代表论文:只填写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若本人为通讯作者,则第一作者必须是非本校的在职研究生。对于任职时间较长的教职工,如果符合上岗条件的文章等是在2004年1月以前发表的,就填写在相应栏内。发表文章按照文章发表的先后次序进行填写。期刊号是指发表论文的卷期,如2005年第3期,就填写2005-3。
10.主持科研项目:填写本人具有独立签字权的经费项目,如果本人是子项目的负责人,且具有自己签字的经费,也可以填写,但是在总项目负责人的经费中必须扣除这一部分经费。
11.基层单位意见:如果跨单位应聘的人员,则受聘单位填写意见。如农学院的教职工到园艺学院应聘,其前面的所有内容均按照现在在农学院的情况填写,聘用单位意见由园艺学院填写。表格中的内容,有就填写,没有的不要填写。所有内容只填写任现职以来的内容,比如说某位教师是2006年12月晋升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那么就只填写2007年一年的相关内容。
(二)管理、工勤岗位表
1.申请人职务:以校党委或组织部发文任命的为准,没有的就不要不填写。
2.工作部门:填写具体的科室,机关处室的处领导可以不填写,秘书直接填写秘书就行。
3.申请岗位等级:填写几级职员或技术工几级、普通工。
4.发表论文情况:填写要求同专业技术人员。
(三)汇总表
1.由学校聘用的岗位分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填写汇总表。
2.管理岗位行政职务低于职员职级对应岗位者,申请岗位等级按照其享受的行政待遇填写,在备注栏注明现任行政职务。如某位管理人员被任命为副科长,但括号内注明正科级,则申请岗位等级填写“七级职员”,在备注栏注明“副科长”。
3.未聘用人员按类别分别填写汇总表,并在备注栏注明“公派出国、在外脱产攻读学位、出国逾期未归、不在岗”。
4.跨单位聘用的,由受聘单位按类别分别单独填写汇总表,在备注栏注明原工作单位。
5.超出岗位控制数的人员(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初级岗位除外),在汇总表中注明“承认现状”。
6.汇总表有所变动,请各单位重新下载,可用A3纸打印。
二、有关提交聘用材料的问题
1.凡是以科研项目申请岗位等级的,必须附科研处出具的证明文件,并附项目批件。
2.凡是以科研经费申请岗位等级的,必须附科研处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加盖计划财务处经费到帐证明。
3.凡是以被收录文章申请岗位等级的,必须附查新证明文件。
4.凡是以获奖成果、专利申请岗位等级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交原件,并附复印件。
5.凡是以主编“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请岗位等级的,必须附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并附批件。
6.科研人员为主要参加人的界定:子项目的负责人或国家级项目前3名、省部级项目前2名(需提交科研项目申报书复印件)。子项目负责人需向所在单位提交经费本。所有复印件各单位要认真与原件核对。
院办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