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传染病管理工作,防止学校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69号)、《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成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雅林
副组长:赵 曼 赵爱群
成 员:马建华 王国栋 杨家荣 罗 军 刘增潮
钱永华 陈在庆 刘卫军 刘瑞明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是学校预防与控制传染病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全校传染病的组织管理,在我校发生重大疫情时负责指挥协调、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有关机构报告工作。
二、认真落实责任制
学校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要强化传染病防控工作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分工、各负其责,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落实。
1.校医院负责做好日常门诊传染病监测工作,要加强传染病控制管理,做好传染病病人的医疗救治,要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和控制及疫源地的消毒指导处理工作;并及时采取急救治、隔离观察、转院治疗及对患传染病学生提出休(退)学、复学建议和对教职工提出病休、复工建议;加强传染病个案管理,建立传染病病人个案登制度。
2.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及各学院配合校医院组织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知识培训,并做好易感人群的防护工作。
3.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按有关规定审批并办理传染病学生的休(退)学、复学手续。
4.人事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审批并办理患传染病教职工的病休和复工手续。
5.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要按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在学生学习、生活等公共场所设置卫生设施,保障学校公共场所通风换气,设置洗手设施等;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防止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定期组织灭四害;要加强各类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和加强个体经营场所的卫生管理。
三、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按照法定程序及时报告。
1.校医院为我校疫情报告责任单位,负有传染病首诊报告责任。各单位、各学院及校医院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责任迅速报告校医院疾病控制室,疾病控制室迅速报告校医院院长和杨凌区疾病控制中心,并尽快收集整理传染病疫情相关信息。
2.各学院、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各部门、高新中学及幼儿园应指定一名卫生监督员,负责做好师生日常健康状况的监测,认真落实学校关于传染病预防控制及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措施,一旦发现本院师生疑似传染病情况发生应立即按网络报告程序报校医院传染病室。
3.外地就诊的师生员工,如确诊为传染病应尽快告知所在单位,有关单位负责将掌握的信息及时报告校医院疾病控制室,疾病控制室接到报告后,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登记、整理,提供准确详细的书面疫情报告,并及时呈报医院、学校和疾控部门。
具体报告程序和内容见附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报告制度》)。
四、责任追究
1.在学校传染病的发现、处理和管理过程中,对发现传染病疫情后,隐瞒不报、谎报、漏报、缓报的单位和责任人、对因玩忽职守,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单位和责任人,学校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2.经专科医院确诊为传染病病人的学生和职工,如果隐瞒病情或出具虚假证明,造成同学或同事感染传染病,学校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3.已确诊住院的传染病病人,要服从医院的治疗和管理,出院后要及时与学院、校医院联系,出具医院治疗情况证明。住院治疗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回校学习、工作和生活,更不得出具虚假证明,隐瞒病情,否则学校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五、经费保证
学校将传染病管理专项经费(每年约10万元)纳入学校的经费预算之中,以保证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正常进行。
六、本办法自2009年5月4日起执行,由校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 法定传染病分类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报告制度》
3.《传染病防控报告网络表》
附件1:
法定传染病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三类共39种疾病。
一、甲类传染病2种
包括:鼠疫、霍乱。
二、乙类传染病26种
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
三、丙类传染病11种
包括: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附件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报告制度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教育部、卫生部有关文件要求,为了加强我校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规范报告程序,确保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学校设“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主管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
2.各学院设“学生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学院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由辅导员、班长、宿舍卫生监督员逐级负责。
3. 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设“学生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由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班长、宿舍卫生监督员逐级负责。
4.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家属)的管理工作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负责。
5.高新中学、幼儿园的管理工作由各保健医生负责,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
6.校医院的网报系统由主管院长负责,院长是第一责任人。
二、报告内容
1.甲、乙、丙类传染病(后附传染病分类);
2.食品卫生安全事件;
3.群体性发病事件。
三、报告要求及方式
1.校医院各位医生发现有疑似传染病病例,必须按照《传染病管理法》依法按要求及时上报。
2.校医院各医疗点若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人,要以最快捷的方式在1小时内上报校医院疾病控制室,疾病控制室在2小时内报至区疾控中心,必要时请求专家会诊。
3.节假日报告不得间断,各值班医生应直接上报校医院疾病控制室。
4.无论是电话上报,还是书面上报,各医疗点均以书面形式记录留挡,报告人或接收人签名,最后统一交疾病控制室存档。
5.报告中必须明确发病时间、发病地点、发病人数、发病者姓名、性别、患者发病情况、密切接触者、已采取的措施等。
6.各学院、各单位重点监测的疾病为:呼吸道及消化道等传染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两周以上,或有发热、咳痰、咳血、皮疹等症状的人员,或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食物中毒等)。
五、报告具体程序
1.医院报告程序
北校区报告人
杨陵区疾控中心
水保所医疗点报告人 报至北校区疾病控制室
南校区报告人 南校区疾病控制室
2.各学院上报程序(按五级设置)
校医院疾病控制室 (五级)
↑
学院防控领导小组 (四级)
↑
辅导员 (三级)
↑
本班班长 (二级)
↑
学生宿舍卫生监督员 (一级)
3.研究生院上报程序(按五级设置)
校医院疾病控制室 (五级)
↑
研究生院防控领导小组 (四级)
↑
研究生秘书 (三级)
↑
本班班长 (二级)
↑
学生宿舍卫生监督员 (一级)
4.外国留学生上报程序(按五级设置)
校医院疾病控制室 (五级)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四级)
↑
辅导员 (三级)
↑
本班班长 (二级)
↑
学生宿舍卫生监督员 (一级)
5.在职职工(含家属)上报程序(按三级设置)
校医院疾病控制室 (三级)
↑
各学院、各单位负责人 (二级)
↑
各学院、各单位基层负责人 (一级)
注:暂住人口随出租房屋的户主主管单位上报
6.离退休人员(含家属)上报程序(按四级设置)
校医院疾病控制室 (四级)
↑
离退休处 (三级)
↑
各校区离退休办公室 (二级)
↑
各校区各楼长 (一级)
7.高新中学、幼儿园上报程序(按四级设置)
校医院疾病控制室 (四级)
↑
校长(园长) (三级)
↑
保健医生 (二级)
↑
班主任(带班老师) (一级)
六、报告电话:北校区医院:87091432
南校区医院:87080188
样表1:
《传染病防控报告网络表》
学院:
分级
人员结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级
学院防控小组
三级
辅导员
大一
大二
大三
大四
二级
班长
班
班
一级
宿舍卫生监督员
号楼
号楼
负责人签字:
样表2:
研究生院: 学院
级别
人员结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级
防控小组负责人
三级
研究生
秘书
研一
研二
研三
二级
班长
班
班
班
一级
宿舍卫生监督员
号楼
号楼
号楼
负责人签字
样表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级别
人员结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级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人
三级
辅导员
大一
大二
大三
大四
二级
班长
班
班
一级
宿舍卫生监督员
号楼
号楼
负责人签字
样表4:
部门
级别
人员结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级
各学院、各单位负责人
一级
各学院、各单位基层负责人
暂住人口
出租房屋的户主主管单位
部门负责人
样表5:
离退休处
级别
人员结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级
离退休处负责人
二级
各校区离退休办公室
林学院
农科院
水保所
西农
水科所
林研所
植物所
一级
各校区
负责人
林学院
农科院
水保所
西农
水科所
林研所
植物所
离退休处负责人
样表6:
高新中学
级别
人员结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级
校长
二级
保健医生
南校区
北校区
一级
班主任
高
中
部
高一
班
高二
班
高三
班
初
中
部
初一
班
初二
班
初三
班
高新中学负责人签字
样表7:
校区幼儿园
级别
人员结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级
园长
二级
保健医生
南
北
一级
班主任
西农
班
班
林学院
班
班
班
农科院
班
班
班
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