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工委《关于上报拟设“三秦学者”岗位的通知》精神,陕西省决定在高等学校现有的国家级重点学科(或授权一级博士点)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范围内,设置一批“三秦学者”岗位。
为做好我校“三秦学者”岗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结合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发展需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内所有国家级重点学科(或授权一级博士点)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填写《陕西省“三秦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
2.《陕西省“三秦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后,请务必于5月20日上午12:00之前以一式四份报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rencaike@nwsuaf.edu.cn。
联系人:邹春
联系电话:87082577
联系地址:国际交流中心511办公室
陕西省“三秦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doc 人事处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