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研处《关于开展2009年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层次科技人员的基本信息需录入“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2008年已经将填报了基本信息的高层次科技人员录入了“信息系统”,现将其他高层次科技人员填报基本信息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表对象
高层次科技人员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由学校直接组织安排工作并支付工资或劳务费的各类在岗人员。包括从事科技活动人员,生产、经营活动人员,临时招聘人员,返聘离退休人员,生活后勤服务人员,校医院等其他人员,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和在读研究生。
2. 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填表时间
5月20日-22日
三、填表要求
1. 填写的信息截至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附件:
高层次科技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人事处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