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规范试验示范站聘用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学校制定《试验示范站聘用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服务协议书》(见附件),请有关学院组织受聘学生与试验示范站负责人尽快签订服务协议,并将此协议书和教育部高教司印制的《全国高校毕业本科生就业协议书》于2009年6月12日上午12:00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就业中心办公室。
附件:《试验示范站聘用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服务协议书》
就业指导中心
二��九年六月八日
附件: 1、 试验示范站聘用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服务协议书[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