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2010年教育部将继续资助1000名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重点高校优势学科进行研修。为了做好我校2010―2011学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院:接受学院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学院,能够为国内访问学者提供不低于博士研究生标准的研修、工作和住宿条件。
二、申报学科:接受学科应是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等优势学科。
三、申报导师: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
四、请各有关学院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以下简称“《计划申报表》”,样表见附件1),并于11月4日前将《计划申报表》的纸质材料一份报人事处师资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hizike@nwsuaf.edu.cn。联系电话:87082871。
五、《计划申报表》要求:内容简明扼要,申请学科按二级学科填报,并注明学科情况,如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收费标准和住宿条件必须填写清楚;请用5号宋体字、A4纸打印。
六、接受计划由人事处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经教育部人事司审定后的接受计划将在武汉中心网(www.train.whu.edu.cn)和中国高校教师网(www.ccf.edu.cn)上发布,同时还将编印《2009―2010学年度全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指南》,面向全国高校发行。
请各有关学院抓紧时间,认真做好2010―2011学年度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
附件:
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doc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doc
人事处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