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校长办公会2008年7月14日会议精神,学校拟对就读高新中学的正式职工子弟(直系一代)进行学费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的范围
本学期在高新中学就读的我校正式职工直系一代子女。
二、补贴标准
初中按学费的60%补贴,为1740元;高中按学费的50%补贴,为1750元。
三、补贴报支程序
1、职工所在单位统一收集缴纳学费的正式票据,在票据背面注明学生家长姓名。
2、填写《职工子女学费报销汇总表》,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将学费票据及《职工子女学费报销汇总表》报人事处审核后,由计财处报支。
四、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11月29日前到学院党政综合办办理报销手续。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