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签署的《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协议书》,现就2010年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式及选派名额
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按1:1资金配套资助方式选派30人。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12个月。
三、重点资助学科、领域
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学校重点建设的新兴学科和师资紧缺专业学科。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热爱祖国,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申请时年龄应在45岁以下(1965年7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五年(含)以上在校工作经历(2005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研究生毕业一般应有两年(含)以上在校工作经历(2008年7月31日以前毕业)。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3、申请人应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
4、申请人应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5、申请人外语水平达到如下标准者优先选派: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德/英语: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
德语:中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
(5)获取外方单位邀请信者。
(6) 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雅思≥5.0分、新托福≥80分、GRE≥1000分成绩的在读博士。
五、选拔方式与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拟申报人员请在本单位报名,单位主管人员负责填写《201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见附件),经汇总后将《一览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各1份,于10月30日以前报人事处人才办(国际合作交流中心511室)。
2、学校根据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及英语成绩确定初选人员。
3、外语暂不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标准者自行参加外语培训。
4、外语成绩达到派出标准者将做为201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推荐人选。
5、推荐人选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经学校审核后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0年7月份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xls
人事处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