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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利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引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7-1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利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引进海外人才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9]229号)文件精神,为配合中央“人才项目专家”实施,加大引进海外优秀青年人才的力度,本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将支持有关高校从海外直接引进200名左右优秀青年学者。现就我校此类人选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现在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受聘助理教授、讲师或相当职务,取得重要成果,能够成为本学科优秀的青年学术带头人。
  2.申请当年,自然科学类一般不超过40岁(即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类一般不超过45岁(即1963年1月1日后出生)。
  3.申请者承诺到我校全职工作。
   二、其他事项
  1.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1),并准备附件材料。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2.各单位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1份(附件2),单位领导签章,加盖单位公章,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电子文件(EXCEL兼容格式)。
  各单位审核后务必于9月5日前将“申请人清单”1份,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一式6份,报人事处人才办(国际交流中心511室)。
  3.利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引进海外人才是人才引进的新方式、新渠道,请各单位务必尽快物色,并积极推荐合适人选。

   联 系 人:邹春   
   联系电话:87082577
   传  真:87082855
   电子信箱:rencaike@ nwsuaf.edu.cn


  附件: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doc
  

 

                     人事处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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