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发字[2009]16号
各学科点、毕业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2009届研究生毕业教育与离校工作的通知》(研发[2009]014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2009届研究生毕业离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毕业教育与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闫祖书 陈玉林
副组长:昝林森 吴继东
成 员:杨公社 呼天明 钱永华 陈 宏 刘小林 李青旺 龚月生 王 力 樵淑银 阮 鹏 高鸿涛
二、时间安排
6月11-23日进行毕业思想政治鉴定、毕业教育座谈,24日上午9:00时举行博士生毕业典礼,25日上午9:00举行硕士生毕业典礼,27-29日办理离校手续,28-29日派遣离校。
三、具体事项
1. 6月22日15:00,在学院一楼会议室组织安排由院领导、导师代表、毕业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代表组成的毕业研究生教育座谈会。
2.6月23日上午8:30,在南校区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208会议室,举行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09届研究生优秀毕业学位论文报告会(全天)。
3.6月24日上午9:00,在南校区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207会议室举行博士生毕业典礼。
4.6月25日上午8:30,在南校区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207会议室举行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09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典礼。
四、几点要求
1.毕业研究生要情系母校、追求卓越、服务社会,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承担起国家和社会赋予的重任。同时,毕业研究生要继续保持优良的校风、学风,为低年级研究生做出表率。
2.毕业研究生要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文明离校。研究生党员和学生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维护学校的稳定秩序。
3. 提倡举办高雅、有益的活动,讲秩序、讲团结,在离校前为母校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提倡勤俭节约,讲美德、讲品格,反对奢侈浪费、聚众狂欢;提倡毕业生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处理和面对就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着眼未来,着眼发展,防止因心理调适不当而发生不文明行为。
4.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还款确认,并按贷款协议要求,按期还款。
5.各班班长、兼职辅导员要从毕业研究生答辩结束开始,到毕业生离校期间晚上值班,有事要及时向学院报告,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
6.根据学生公寓调整搬迁工作需要,毕业研究生务必于6月30日前离校。
7.各学科点要组织本学科点研究生举行毕业教育座谈会。
附件:2009届研究生毕业离校工作日程安排[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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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