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办(研)发〔2009〕1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我院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取原则
(一)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维护学校品牌形象。
(二)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倡导良好风气,保证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严禁录取工作出现不正之风。
(三)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二、基本要求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GCT成绩及专业课考试成绩拟录取分数线:
1. 农业推广硕士根据考生来源地(工作单位所在省区),本科以上毕业的考生:
(1)拟录取北京市、陕西省、黑龙江省等地区的考生GCT成绩总分不低于150分、单科不低于20分;
(2)拟录取山东省、天津市、浙江省、河北省、甘肃省、山西省等地区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4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3)拟录取河南省、云南省、江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等地区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3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以上所有拟录取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均不低于80分。
2. 农业推广硕士大学专科毕业的考生GCT成绩总分不低于170分、单科不低于3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80分。
3. 高教硕士GCT成绩总分不低于170分,单科不低于2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80分。
(二)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按2008年7月公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安排进行(具体详见研究生院主页网址: http://yjshy.nwsuaf.edu.cn)。
(三)持有2007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持成绩单原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对此类考生报名条件的审查,按学位办〔2007〕36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要求或学位办〔2008〕33号文规定的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对于通过上述审查的考生,考生除需填写《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情况登记表》)外,还需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通过专业课考试及复试合格被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查表》一份寄送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查。
(四)学院在受理2007年考生报名时,登陆:http://www.cdgdc.edu.cn/zyxwcj.html,输入2007年考生的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核查2007年考生的“GCT”成绩。所有持2007年GCT有效成绩申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今年学院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
(五)考生必须参加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并填写《考生情况登记表》和复试。复试包括综合知识和综合能力的考核与评价。根据在职人员教育特点,在保证考生基本知识水平的基础上,更应注重能力和素质的考核,包括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研究和工作经历、研究成果和工作实绩等。在满足第二项第(一)款基本分数要求情况下通过复试确定该考生是否有资格攻读该种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满分100分,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不得跨专业学位类型、跨招生单位调剂录取当年考生,不得跨专业学位类型录取上一年考生。
(七)根据学位办〔2008〕60号文件规定:“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对拟录取考生要求填写承诺书(附件2)。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1.提交经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2份(报名现场打印电子照片,照片上须加盖单人事部门位公章),否则不予参加复试;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大学专科毕业证或大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证书复印件要求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四、工作安排
1.专业课考试时间:2009年2月23日上午8:00-11:00
2.面试时间:2009年2月23日下午2:00-6:00
3.专业课考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阮 鹏
联系电话:029-87092120(办)
附件:
1、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情况一览表[1].doc
2、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生承诺书.doc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1].doc
4、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拟录取名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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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