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2008年度推广业绩津贴发放办法(试行)》(推发[2008]16号),各示范站(基地)成立了以首席专家和2名常驻人员组成的科教人员推广工作量审核小组对本站(基地)科教人员推广工作量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在站(基地)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院,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现将三个示范站(基地)推广人员业绩津贴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截止1月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综合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7092102。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二��九年一月七日
安康水产实验示范站推广人员业绩津贴审核表.doc
石泉蚕桑示范基地推广人员业绩津贴审核表.doc
靖边绒山羊实验示范基地推广人员业绩津贴审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