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根据陕西省人事厅关于省政府资助经费管理有关要求和学校关于省政府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受资助人员应当每年报送年度工作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现将2008年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获得省政府经费资助的首批人员按照《年度工作进展报告》(附件)所列提纲如实撰写2008年度工作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一式两份。
2.资助人员的进展报告务必于12月28日以前报送党政综合办,以便学院审核并上报学校。
陕西省政府经费资助人员年度工作进展报告.doc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