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3)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调配的;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可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10月23日前,应聘人员携带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学历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保卫处办公室报名;
(2)保卫处会同人事处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面试,在全面考察、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 点:国际交流中心东203室
联系电话:029-87082458
人事处 保卫处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