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有关师生:
为督促学生做好补考前复习,方便按时参加补考,强化补考效果,现将《植物学》等41门课程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植物学》等41门公共课及部分学科基础课补考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1。
2、其他课程补考时间、地点安排由学生所在院系教学办公室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
3、学生参加补考时必须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并实行补考登记。
4、请主考教师按时办理试题印刷手续,并在考试时将试题带到考场。
5、请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到考场,维护考场秩序,严肃考场纪律。
6、主考教师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补考成绩单(见附件2)送教务处。
附件:
1、2008秋公共课补考安排表.xls
2、本科生补考通知书暨补考成绩单.doc
教 务 处
二��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