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北 农 林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人发〔2008〕187号
关于申报教师二级岗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首次岗位设置意见》校人发〔2008〕7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实际,经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提议,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6月20日会议研究决定,在任职年限不变的情况下,对教师二级岗位首次聘任的上岗条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将“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第一获奖者”修订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第二获奖者”。
二、将“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修订为“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
三、取消“被SCI 、EI源刊收录学术论文影响因子累计达到20或20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条款中,通讯作者要求第一作者为非本校在职研究生及职工的限制。
四、将“人文社科类教师在影响因子0.5以上SSCI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修订为“人文社科类教师在CSSCI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凡符合修订后上岗条件、对本学科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且已达到教师三级岗位上岗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上岗条件组织教师二级岗的申报,申报结果经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审查后,于2008年6月23日上午12时前将相关材料报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办公室。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