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第六批援疆干部选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8]24号)及教育部直属高校第六批援疆干部选派工作协调会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新疆的发展和稳定,国家今年将从内地选派第六批干部到新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5、身体健康; 6、专业技术干部年龄在55岁以下,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 选派要求 1、援疆干部人选确定后,教育部人事司要组织集中培训。 2、援疆干部于8月份进疆,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单位送行。 四、 援疆的时间 第六批援疆干部在新疆工作时间为3年。专业技术干部在新疆工作时间可根据派出单位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可在一年半进行调整。 五、 援疆干部的管理 1、援疆干部由派出单位和新疆共同管理,以新疆当地管理为主。学校做好管理、跟踪、服务工作,经常主动地了解援疆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随时掌握他们的工作表现和思想作风情况; 2、援疆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工作单位考核,考核结果抄送派出单位; 3、援疆工作期满时,派出单位会同新疆自治区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考核。对个别表现优秀,在征得派出单位同意后,新疆自治区党委可以提拔使用。援疆工作结束,凡新疆需要,本人自愿延长在疆工作时间或留疆工作的,学校予以鼓励和提倡。 六、 援疆干部的待遇 1、援疆干部在疆期间,工资由学校发放,享受学校在编在岗同类高一级岗位的各项福利待遇。学校每月另发放生活补助2000元; 2、在疆工作期间,每年可根据有关规定回家庭所在地休假或由配偶、子女进疆探亲一次,往返旅费由学校据实报销。 3、教育部给援疆干部3年一次性补助10000元; 4、学校给援疆干部按不低于20万元的保额标准,购买在疆期间的人身意外事故伤害保险; 5、在疆期间可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援疆三年,符合晋升条件者,学校单列指标进行评审。 6、援疆干部在疆期间可以享受新疆当地补助。 七、 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19日--- 5月25日 个人申请,填写《第五批援疆干部名单》、《干部简要情况表》。 2、5月26日--- 5月30日 学院推荐。学院根据所需专业推荐2名。 3、6月2日---6月3日 组织、人事部门资格审查; 4、6月4日 学校审定,确定最终人选; 5、6月5日---6月8日 网上公示; 6、6月9日 材料上报教育部人事司。 附件: 干部简要情况表.doc 第六批援疆干部名单(式样).doc 人 事 处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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