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陕人发〔2008〕60号)和《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08〕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选拔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次向陕西省教育厅推荐名额为1名。各单位向学校推荐限报2人。 二、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是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不包括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三、选拔条件 选拔条件按《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一。 四、时间安排 5月9日-5月13日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 5月14日 各单位上报材料 5月15日-5月16日 专家评审 5月17-5月20日 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5月21日 材料上报教育厅 五、材料上报 请各单位于5月14日将《申报2008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汇总表》、《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的纸质材料(8K套印)和电子版(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报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曹军会 联系电话:87082871 附件: 1、 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条件.doc 2、 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doc 3、 申报2008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汇总表.xls 人事处 二○○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