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点、导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要求,为做好研究生实践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5月1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核要求
1.5月8日之前,班长将各班参加考核研究生的相关材料(见附件1-3)及实践研究日志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18办公室)。
2.研究生实践考核(PPT汇报)内容包括实践研究时间地点、实践内容、主要成果以及实践研究对学位论文的作用、实践活动与职业发展关系等,并展示实践研究过程中的工作照片、工作日志等支撑材料。
3.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实践研究工作量、工作日志、总结报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汇报情况等对研究生的实践能力与水平进行综合评定。
4.202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程旁听汇报会。
三、考核结果
1.研究生实践环节按100分制进行评定考核,对于实践考核“通过(60分及以上)”的研究生,经导师、实践单位、学院共同审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对于实践考核“不通过(60分以下)”的研究生,需再次实践。
2.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践学习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实践考核结果视为不通过:
(1)实践学习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2)实践工作不认真负责,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预计任务的。
(3)未按要求提交实践教学计划、实践考核表的。
(4)违反学校或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
(5)找人代替参加实践考核环节的。
(6)其他不符合实践要求情况者。
3.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实践研究及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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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