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岗位聘任与管理工作,强化教职工岗位意识,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科学、高效且符合教学、科研、管理规律的考核评价导向,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及教育评价改革有关要求,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坚持标准、客观公正;
(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
(三)发展性评价与奖惩性评价相结合,定性定量相结合。
二、考核范围
第四轮岗位聘任已聘用的在岗教职工。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审核小组。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军会 姜 雨
成员:赵运良 王 力 凌 飞 杨小军 王小龙 姚军虎
王高学 张恩平 任战军 孙青竹 王洪宝 胡巧娟
王立强 苏 超 任智慧 刘炳琪
秘书:巩敏芝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落实聘期考核工作,审核教职工聘期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认定考核结果。
(二)考核工作审核小组
组 长:杨小军
副组长:凌 飞 王小龙
成 员:巩敏芝 郭 超 刘 寅 樵淑银 王立强
考核工作审核小组负责对教职工考核表内容进行审核,对考核情况进行核查。
四、考核等次及认定
按照第四轮岗位设置,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聘期考核分为 2 个等次:合格、不合格。
(一)教师岗位考核标准
1.合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聘期内师德师风表现良好,能够履行本岗位职责,全面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
2.不合格
(1)未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规定的主要任务;
(2)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或根据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结论,有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
②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在外兼职,严重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擅自离岗(含无故出国逾期不归)连续 10 天以上或全年累计 20 天以上;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并负有直接责任的;
③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考核的;
④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⑤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聘期考核的;
⑥其他经所在单位认定为不合格的。
(二)非教师岗位考核标准
非教师岗位包括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员分类管理指导意见》《关于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改革实施办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失误、延误、错误”问责办法》等文件进行聘期考核。
1.合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本岗位职责,全面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
2.不合格
聘期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
(1)未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规定的主要任务;
(2)服务意识差,师生反响强烈,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3)有教师岗位考核不合格(2)条中任何一种情形的。
五、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3 月24日前,职工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 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聘期考核”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填写聘期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二)3月 25日—26日,学院考核工作审核小组对各级各类人员聘期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三)3月27—28日,职工将审核通过的聘期考核表生成打印后提交学院,学院评议后,形成初步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
(四)3月29—4月4日,校考核工作审核小组对初步考核结果逐一复核。学院确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及考核内容中所涉及的教学课时量、科研项目经费等在学院公示,公示期3天。
公示期间个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复核并在 5 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反馈个人。个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考核工作申诉小组申诉。
(五)4月9日前,向学校报送考核结果。
六、相关要求
(一)聘期考核是岗位聘任的重要环节,考核结果是续聘或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也是新一轮岗位聘任的基础。全体职工要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经学校批准,聘期内有访学、进修、培训、产假、转岗或援派挂职、驻外的职工,需承担在岗期间的相应工作量,按照折算后的工作量进行考核。
(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内获得国家科技奖的所有成员,岗位聘期内的科研工作任务可视为完成。
(四)进入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及在协议期内的人才、预聘期内的教师,不参加本轮考核。
(五)2018 年后新进职工中,未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书》的人员,此次考核按照要求填报《2018-2021 聘期考核表》,参照学院同级同类人员进行考核。
(六)参加考核人员须严格遵守考核的相关规定,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聘期考核工作中有违反工作纪律或相关规定的,学院有权责令纠正、撤销相应的考核结果,或重新进行考核,并取消个人2022年评优评先资格。
(七)联系人:巩敏芝,联系电话:13759890398
附件:1.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表(教师岗)
2.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表(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工勤岗)
3.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初步考核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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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