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校人事发〔2021〕384号)《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动科党〔2022〕33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博士后以及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
二、组织机构及考核内容
1.学院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曹军会 姜 雨
副组长:赵运良
成 员:王 力 凌 飞 杨小军 王小龙 王高学
张恩平 任战军 杨 欣 王立新 王洪宝
安 相 王立强 苏 超 任智慧 陈小强
组织并实施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审议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
2.院属各单位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小组,由教工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院属各单位主任(所长),党支部委员及副主任(副所长)为成员,具体负责实施院属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初步确定考核结果。
3.年度考核内容及标准按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动科党〔2022〕33号)文件执行,坚持质量导向,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提交材料
12月18日前,教职工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模块相关信息填报)。本人对所填内容负责,确认无误后提交,待审核通过后生成考核表打印上交。
2.各单位评议考核等次
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根据量化考核和述职评议结果,结合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明确考核等次。
12月20日19:00前,各单位将签署考核意见后的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考核汇总表交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12月21日12:00前,相关单位评议考核优秀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者个人提交校级先进个人申请材料。
3.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考核结果
12月21日前,学院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各单位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及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
4.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考核结果、推荐校级管理先进工作者与服务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并公示。
12月21日前,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考核结果。同时推荐校级“管理先进工作者与服务先进工作者”候选人1人。结果分别公示5个工作日。
四、考核档次及比例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20%。优秀档次名额原则上应向教师岗位倾斜。人数等于或少于3人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实行隔年评定。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可参与年度考核优秀的评选。
考核优秀指标分配及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2)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3)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 号)最低标准32学时的;
(4)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全年旷工累计 5 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的;
(6)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的;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8)《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动科党〔2022〕33号)文件认定为不合格情形的。
五、有关说明
1.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按照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规程》执行,不做考核档次认定。
2.全职博士后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参照教师考核相关要求执行。
3.非事业编A岗人员直接填写考核表,无需在系统内填报。由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学院。
4.特殊情况考核档次的确定,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执行,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部分人员考核情况作以下调整:
(1)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教职工,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学院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2)公派出国(境)、学校派出参加国内各类培训或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3)挂职、援派、驻外的教职工,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如接收单位当年未对其进行考核的,由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其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4)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5)教职工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中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