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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6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4-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小米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组   长:曹军会 姜  雨

副组长:王  力 凌  飞

成   员:赵运良 王小龙 张恩平 杨欣 任战军 王洪宝 王高学 亓钰莹 张宇 刘瑞亮 王嘉昕李翔宇 研究生代表

二、评选奖学金名称及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1.评选对象

(1)学院注册在籍的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3)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联合培养或校际交流且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4)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2.评选名额

博士研究生5名,每人30000元;硕士研究生10名,每人20000元。

3.评选办法

具体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 号)和《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修订)》(动科党〔2023〕27号)的相关要求进行评选。

4.需提交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套印);

(2)论文、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3)学业成绩单(原件);

(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

(5)《2024-2025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6)电子生活照1张。

5.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选通过线上和线下评审的方式进行,所有参评学生需登录“研究生系统--研工管理--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模块进行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待获奖名单确定之后联系导师完成系统审核。

(二)校长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学院注册在籍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共奖励3人,每人5000元。

2.评选办法

具体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和《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修订)》(动科党〔2023〕27号)的要求进行评选。

3.需提交材料

(1)《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套印);

(2)论文、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3)学业成绩单(原件);

(4)《2024-2025学年度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三)小米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学院注册在籍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共奖励2人,“小米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小米特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0元,学院可推荐1名“小米奖学金”获得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小米特等奖学金”评选。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4)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前 50%,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5)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优先;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7)除成绩以外,以上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3.需提交材料

(1)《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套印);

(2)论文、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3)学业成绩单(原件);

(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

(5)《2024-2025学年研究生小米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四)宝钢优秀学生奖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我校表现优秀的全日制非在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学校评选名额2名,学院可推荐人选 1 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宝钢优秀学生奖每人1万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每人2万元。

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可向宝钢基金会推荐参加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2.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学位课成绩在 85 分以上;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具体评选事宜请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 号)和《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修订)》(动科党〔2023〕27号)的相关要求进行评选。

3.需提交材料

(1)《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套印);

(2)论文、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3)学业成绩单(原件);

(4)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2寸彩色免冠近照三张;

(5)《研究生宝钢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三、评选过程

1.学生申请(9月26日-9月27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材料提交班级民主评议小组;

2.班级民主评议推荐(9月28日):各研究生班成立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推荐人的书面材料提交学院;

3.院系初审(9月29日-9月30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进行审核、公示。

四、注意事项

1.2023-2024学年应知应会测试成绩不合格者、青年大学习学习率低于90%者不得申请各类奖助学金;个人最多同时申请两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同时申请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校长奖学金;除成绩外,申请各类奖学金的获奖成果均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2.所有参评的科研论文须提供标注DOI编号的论文首页,在学院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内提供论文DOI号者方可有效。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宝钢优秀学生奖申请者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学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样本》。

4.本次国家及社会类奖学金评定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执行,择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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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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