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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及学院《2022级动物科学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要求,经学生志愿填报、专业录取、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3月29日—4月4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教学办公室实名反映,公示期过后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87092432。
附件:2022级动科大类专业分流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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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