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央及陕西省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已对符合要求的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保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的通知》(教人厅〔2015〕7 号)及学校有关要求,现将我校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统一收集“在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六级及以上非领导岗位职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含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已经注销或过期但含有有效签证的因私护照)”,填写《出国(境)证件登记表》,将相关证件及《出国(境)证件登记表》纸质版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前报人事处(交流中心 506办公室),《出国(境)证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renshike@nwafu.edu.cn。
2.教职工相关证件已交人事处或组织部保管,但需要变更保管部门的,请在《出国(境)证件登记表》中备注,由人事处与组织部核对后交接证件。
3.近期计划出国(境)需持**理各类手续及目前在国(境)外访问人员请在《出国(境)证件登记表》中注明。以上人员回国(境)后 7 个工作日内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交所在单位,单位备案后交人事处统一保管。教职工下次出国(境),按程序办理审批后领取证件。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出国(境)证件的统一保管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安排专人督促本单位人员,按时收集出国(境)证件,做好登记备案。近期学校将对上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联系电话:87082755
人事处
2020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