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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管理办法》(校研发〔2020〕262号)及《关于开展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的通知》(研院〔2020〕13号)文件要求,由个人申请、导师和专家组推荐、学院审核,现将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1月15日至17日,公示期间,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反映,联系电话:8709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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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