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校研发〔2021〕132号)要求,为做好学院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姜雨 曹军会
副组长:凌飞
成员:姚军虎 王高学 吉红 任战军 杨小军 王小龙 王力
主要职责是指导和监督本单位牵头负责的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
(二)专项工作组
1.各学科点工作组
(1)畜牧学博士一级学科
组长:姜雨
副组长:任战军 杨小军 王小龙
成员:任周正 张磊 董响贵
(2)水产硕士一级学科
组长:王高学
成员:刘海侠 范晓腾
(3)农业硕士畜牧领域
组长:姚军虎
成员:王洪宝 江中良 邓露
(4)农业硕士渔业发展领域
组长:吉红
成员:孙健 朱斌
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开展本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指标体系与评估标准、完善佐证材料、编制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组织专家组评估等。
2.公共数据采集整理工作组
组长:凌飞
成员:胡巧娟 刘寅 樵淑银 巩敏芝 郭超 安相 冯来顺 张飞 李娜
主要职责是公共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评估范围
畜牧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水产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畜牧、渔业发展领域)。
三、评估内容与标准
1.评估分为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抽评两个阶段。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为诊断式评估,是对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评估内容包括师资队伍、学科方向、人才培养数量质量和特色、课程教材质量、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术交流、条件建设和制度保障等,重点突出人才培养。
2.评估标准参照国家《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和我校各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标准》,具体内容参考《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评估标准要重点体现学位授权点的办学水平。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标准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查通过,报学校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四、评估程序
本次评估按照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开展自我合格评估,其中农业类别按照领域开展自我评估。
1.2022年1月10日前,编制评估方案、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组织学习国家文件和政策,制定学院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合格评估工作;制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编制2021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2.2022年,开展预评估。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参照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学位授权点建设状况预评估。各学位授权点向专家组说明发展战略、办学目标、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评估目的、评估方式、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等,听取专家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安排的意见,加强和改进学位授权点建设。3月底前完成《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填报;编制2022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3.2023年,改进提升阶段。各学位授权点结合合格评估情况以及预评估专家组意见,加强学位授权点的调整、改进工作,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编制2023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4.2024年,专家组进校评估阶段。各学位授权点编写《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遴选评估专家(每个学位授权点聘请的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一般应是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专家应包括行业专家);邀请校外专家进校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专家组通过听取总体汇报、与师生和管理人员座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提出诊断式评议意见;根据评估专家意见和建议,各学位授权点制定改进提升方案,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包括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编制2024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5.2025年,教育行政部门抽评阶段。3月底前完成《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以及专家评议意见、改进建议等材料;上传学位授权点连续5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等材料;完成评估材料归档保存,以备国务院学位办及陕西省学位办抽查评估;编制2025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五、其他要求
1.以评促建。以本轮学位授权点周期评估为契机,对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认真梳理查找影响质量的突出问题,在自我评估期间持续做好改进工作,凝练特色,加强学位授权点内涵建设。
2.落实责任。各学位授权点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对评估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违反评估纪律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