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提高校园技防水平,学校在南、北校区大门人行通道安装了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师生及来访人员高效通行,结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行人出入校园的管理。
第二条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职工通过人脸识别或校园卡(新)刷卡出入校园。
第三条 学生通过人脸识别出入校园。
第四条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A类岗位、B类岗位、C类岗位)通过人脸识别或校园卡(新)刷卡出入校园。
第五条教职工直系亲属、校内租房人员,由教职工填写《出入校园通行申请表》报所在单位审批,所在单位统一填报《长期出入校园人员信息登记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报保卫处,录入系统后刷身份证出入校园。
第六条 长期聘用人员、长期固定合作单位工作人员、进校施工单位工作人员,由各单位统一填报《长期出入校园人员信息登记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报保卫处,录入系统后刷身份证出入校园。
第七条校外临时来访人员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受访单位按《校外人员进校审批流程》申请办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来访人员刷身份证出入校园。
第八条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教职工提交的《出入校园通行申请表》,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第九条所有出入校园人员应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以及新冠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若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将禁止其进入校园。
第十条本办法自 2021年 11 月 15 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附件:1.人脸采集流程
2.出入校园通行申请表
3.长期出入校园人员信息登记表
4.校外人员进校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