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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本科生班:
根据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审定,学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拟获助学生名单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11月7日至9日,共3天。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实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7092424,邮箱:31184554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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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