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机关处(部、室)、直(附)属单位:
为做好 2020 年年终结账和财务决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 年财务报销业务截止时间为 12 月 25 日下午17:00 时。
届时将关闭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和自助投递机,并不再受理开票、报账等业务。2020 年 12 月 26 日起进行财务清理和结账。2021 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各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预算。
三、请各单位指定专人检查分析当年收支情况,确保收入及时入账,并督促本单位教职工及时报销当年支出。凡借款超过规定期限无特殊原因的,将从借款人或审批责任人工资和津贴中扣还。
四、请有收入上缴任务的单位指定专人清算当年收入,办理上缴手续。
五、请各科研项目负责人于 12 月 25 日前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办理科研项目到款认领手续。
六、请各科研项目负责人于 12 月 25 日前到计财处会计科(国际交流中心 312 室)办理预借发票清理手续。
七、请教务处、实验室安全与保障条件处、后勤管理处、基建规划处、校医院等单位对库存教材、材料、物资等进行实地盘点清查,并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前将清查结果送交计财处会计科,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八、请附属中学等二级财务单位要做好年终对账工作,确保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计划财务处
2020 年 11 月 19 日